1、数字内容制作行业概述
数字内容产业是依托现代化的信息基础设施以及信息产品销售渠道,把数字化的影音、图像、字符等信息产品以及服务提供给客户的新兴产业。数字内容产业是一种以数字信息技术的应用为支撑,由内容与技术相互融合的新经济领域,是在现代信息技术发展推动下而产生的一种新兴产业,是数字经济的核心产业之一。
数字信息技术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相较于传统制作流程,数字内容制作流程更加高效,制作成果具有更加丰富的表现内容、更有震撼力的视觉效果,更能满足大众对于精神、视觉等方面高品质的需求。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数字内容产业已涉及到多个细分领域并与制造业、媒体业产生交叉跨界关系,实现多重产业的协同发展。
数字内容行业起源于计算机图像技术在设计领域的拓展,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兴起于科技发达的美国、日本及西欧等国家和地区。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随着计算机相关软硬件功能、显示硬件设备、数字图像技术等数字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以及消费者对于高品质数字内容产品日益提升的需求,数字内容制作产业的应用领域实现快速拓展。
我国数字内容行业起步相对较晚,从 2003 年该概念正式提出后,经历了较长一段时间的初步成长阶段,整体处于跟踪模仿国外发达国家的状态,但与美国、日本等数字内容制作产业发展相对成熟的国家仍然存在一定差距,存在产业链不够成熟、专业人才稀缺等问题。
后随着垂直细分网站的大规模建设、数字内容资源的大范围集约、智能终端的迅速普及、数字内容运营商的广泛介入以及政府的高度重视,中国数字内容产业开始逐步由跟踪模仿进入产品与业态创新阶段,数字内容产业在产品、产业以及服务模式上开始实现创新发展。
2016 年开始,我国数字内容产业真正意义上进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一系列促进产业发展的政策相继颁布。当年,国家发布了《“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提出要加快出版发行、影视制作、演艺娱乐等行业数字化进程,提高动漫游戏、数字音乐、网络文学、网络视频等文化产业品位和市场价值,首次从国家层面把数字创意产业纳入与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制造以及绿色低碳产业并列的五大支柱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
由此开始,中国数字内容产业开始进入快速发展的阶段,“内容+服务”“内容+服务+硬件”等新型融合模式不断涌现,活化了整个产业链,数字内容服务更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高品质的精神文化需求。公司所处的数字内容行业是体现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核心产业之一。数字内容产业的蓬勃发展,不仅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也为经济社会提供了发展助力。
2、数字内容制作行业发展现状
(1)文化需求持续提升,产业规模不断扩大
近年来城镇和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不断下降,表明非食品支出在居民消费中的比重提升,居民将更多的收入用于精神消费、文化消费等非食物支出领域。2016 年,国家发布了《“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首次从国家层面把数字创意产业纳入与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制造以及绿色低碳产业并列的五大支柱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体现了国家对文化与数字创意产业的支持。
2013 年以来我国居民文教娱乐消费支出整体呈上升趋势,极大地刺激了我国数字内容产业的快速发展。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 2013 年的 18,311 元增加至 2025 年的 43,377 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7.45%。
同时,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从 2013 年的 21,351 亿元增长至 2024 年的 62,094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 10.19%,占 GDP 比重由 3.63%增长至 4.61%,整体呈上升趋势;人均文教娱乐支出由 2013 年的 1,398 元增长至 2025 年的 3,489 元,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已达 10%以上。
随着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水平稳步提高,居民有望加大对数字内容产品、数字出版物与其他文化衍生服务的消费需求,文化消费规模将越来越庞大、分布越来越密集,并推动数字内容产业保持稳定增长,生产出更多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数字内容产品,利用数字技术提升文化生产力、文化传播力和文化凝聚力。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研究,受益于网络视听、数字阅读等领域的消费升级,短视频与直播电商的爆发式增长,中国数字内容市场规模由 2019 年的 10,184.7 亿元增长至 2024 年的 20,664.8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 15.2%,并预计在 2029 年以 6.3%的年复合增速攀升至 28,059.4 亿元。
受益于影视行业对高质量视觉内容需求持续提升,动画制作技术迭代降低制作成本,以及众多国产三维动画电影的成功推动行业进入快速发展期,中国三维数字动画影视领域市场规模有望持续增长。根据思瀚产业研究院研究,2024 年中国三维数字动画影视领域市场规模为 69.0 亿元,2025年预计增长至 85.2 亿元,2019 年至 2024 年期间年复合增长率达 10.8%;未来,2024 年至 2029 年,市场规模预计将以 13.0%的年复合增长率持续扩张,至 2029 年达 127.3 亿元。
(2)提质增效,技术应用与内容创意深度结合
数字内容产品具有鲜明的文化属性,富含思想文化内涵,承担着传播文化、传承文明的使命职责。数字内容产品要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展现中华审美风范,让广大用户受众通过产品,更好地感知中国风格、中国气派,凝聚民族文化认同。数字内容产业是数字信息技术与文化创意高度融合的产业形式。数字内容工作者从文化中汲取灵感及内容创意,并应用数字技术手段进行建模和渲染工作,将内容创意转化为数字内容产品。
伴随计算机图形技术的持续进步以及 AI 人工智能等新兴信息技术应用的不断成熟,目前运用计算机技术支持数字内容的制作方式已逐渐替代传统制作方式,运用数字信息技术制作出的数字图像、动画等数字资产具有虚拟性、易复制、易保存、易修改等特性,可更加灵活地对动画成果进行迭代设计与制作以及更加有效地在供需双方间传播,大幅度提高数字内容制作的效率,也保障了数字内容产品的质量。数字信息技术的发展革新了数字内容制作工艺。
以动画渲染为例,传统模式下,动画渲染需要在动画摄制与灯光制作完成后,由渲染人员根据后期合成师的意见把各镜头文件分层渲染,才能看到渲染后的最终动画效果。若渲染后动画达不到预期效果,可能面临不止一次的返工迭代,存在生产周期长、制作环节长等问题。得益于数字信息技术,将图像运算引擎运用于动画制作流程,可以达到输出即时渲染的效果,大大提升了动画制作的效率。数字信息技术的进步,丰富了数字内容制作行业的技术手段与表现形式,在提高制作效率的同时,也提高了制作成果的视觉表现效果。
(3)不同层次市场竞争格局存在差异
数字内容制作行业具有多样化的表现形式及广泛的市场领域,不同层次的市场呈现出不同的市场竞争格局。在中低端数字内容制作领域,下游客户对于数字内容的质量要求相对较低,对于价格的敏感度相对较高。中低端数字内容制作市场总体上呈现充分竞争的态势,业务准入门槛相对较低,行业内企业规模相对较小,企业数量较多。在高端数字内容制作领域,下游客户对于数字内容的质量要求较高,相比单纯的服务价格,更加看重数字内容制作企业的技术实力、团队稳定性和大型、复杂项目成功经验,只有具备规模优势、技术优势和较强交付能力的大中型数字内容制作企业才能在该市场持续发展,市场集中度相对中低端市场更高。
3、数字内容制作行业发展趋势
(1)多元化发展
未来,数字内容行业需求有望更加多元化,题材、内容、衍生品、传播方式、运营模式等有望变得更加多元化。根据目标群体、传播渠道的不同,数字内容公司将开发不同类型的作品,运营上将有不同的侧重方向,数字内容衍生品多元化发展,如周边零售、主题娱乐等,行业内公司将获得更多元化的收入。
(2)国际化发展
近年来,中国的数字影音、数字出版、移动应用等数字内容产业发展迅速。随着国内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国际交流的日益频繁、互联网线上传播渠道的日益丰富,国内数字内容行业将不断走向全球市场,越来越多的海外数字内容也将进入国内市场,数字内容产业将逐步走上全球化发展之路。
(3)集团化发展
数字内容产业是以数字内容 IP 为核心,拥有多渠道(影视、衍生品等)变现的产业链条。一方面,产业链覆盖越完整的公司,从同一个数字内容 IP 中可开发出的价值越高,其所拥有的数字内容IP 生命周期也越长;随着我国数字内容制作行业技术不断发展及市场对于高品质数字内容产品的需求不断提升,项目周期长、前期投资大、多技术融合的大型复杂三维数字内容项目占比有望不断提升,这些项目要求企业具备专业的团队协作能力和良好的资源整合能力。
拥有覆盖完整产业链的业务类型、多种变现途径的数字内容制作企业在竞争中具有明显优势,未来数字内容产业向着集团式发展趋势或更加显著,产业集中度有望进一步提高。
4、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数字内容制作以数字信息技术为支撑,制作人员综合运用数字图像技术等数字信息技术将设计从理念转化为数字内容成果。鉴于此,数字内容制作行业的技术水平及特点主要在技术应用方面体现。数字图像技术是数字内容制作行业发展的基础,制作人员运用计算机技术实现内容的 3D 数字化创造,并最终呈现出数字化的图像或动画产品。
近年来,随着市场规模的发展、产业政策的引导及新兴信息技术应用日趋成熟,我国数字内容制作行业科技水平不断提高,机器学习、云计算、大数据及数据库管理等新兴技术逐步应用于数字内容产品及服务,提升了数字内容制作的效率及品质。由于数字内容制作技术最早由美国等计算机技术发达国家使用并推广,上述国家在行业技术运用及软件开发领域有丰富的实施经验和应用案例,因此目前行业内主要的开发工具软件来自 Adobe、Autodesk 等公司。
随着数字内容制作技术在世界范围内的传播,中国数字内容制作行业企业在模仿、消化吸收国际领先企业成功经验的同时,结合应用领域的需求进行技术及软件的自主研发或二次开发,通过自主研发专属技术平台建立竞争壁垒、提高制作效率,我国数字内容制作科技水平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正逐步缩小。
5、数字内容制作行业技术的发展趋势
(1)人工智能技术推动数字内容制作愈发智能化
为实现工业化的数字内容制作,行业内公司已通过程序化的流程技术工具等方式提高现有动画制作效率。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人工智能在数字资产高效生成、场景与片段高效生成、美术风格快速转绘等方面已展现较高的应用潜力,正逐步融入行业现有的数字内容制作工作流,成为数字内容工业化生产体系的重要补充。
(2)实时渲染技术逐渐普及,推动作品画质提升
随着处理器性能的提升和深度学习算法的应用,通过光线追踪、物理材质模型、HDR 成像、实时渲染等技术的提升,渲染能够更准确地模拟光线传播、材质反射和光照变化,从而呈现更真实的图像。未来的发展有望进一步提高图像的细节、光照效果和材质表现,使得渲染结果更加逼真、生动,让观众感受到更真实的虚拟世界体验。
6、数字内容制作行业行业竞争格局
数字内容制作行业具有多样化的表现形式及广泛的市场领域,不同层次的市场呈现出不同的市场竞争格局。在中低端数字内容制作领域,下游客户对于数字内容的质量要求相对较低,对于价格的敏感度相对较高。中低端数字内容制作市场整体上呈现充分竞争的态势,业务准入门槛相对较低,行业内企业规模相对较小,企业数量较多,技术能力较弱,往往从事技术流程相对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制作服务,制作内容同质化。
在高端数字内容制作领域,下游客户对于数字内容的质量要求较高,相比单一关注服务价格,更加看重数字内容制作企业的技术实力、团队稳定性和大型、复杂项目成功经验,只有具备规模优势、技术优势和较强交付能力的大中型数字内容制作企业才能在该市场持续发展。
因此,高端数字内容制作市场的集中度相对中低端市场更高,以公司为代表的大型数字内容制作公司在业务可持续性、团队稳定性、复杂项目成功经验、数字信息技术投入规模及全流程服务能力等方面具有竞争优势。
同时,华特迪士尼、东映动画、维塔数码等动画制作公司或综合类娱乐内容公司,以及丝路视觉、凡拓数创、原力数字等数字视觉综合服务、数字创意解决方案公司中的部分业务板块均包括了数字内容制作业务,导致行业内企业面临多维度的市场竞争。
(1)国际市场主要企业
①华特迪士尼(The Walt Disney Company)
华特迪士尼成立于 1923 年,是全球领先的美国娱乐媒体公司,旗下业务涉及动画制作、主题公园、影视发行等多个板块。其中,在动画制作板块,华特迪士尼拥有迪士尼动画(Walt DisneyPictures)、皮克斯动画(Pixar Animation Studio)、蓝天工作室(Blue Sky Studios)等动画制作子公司及工业光魔(Industrial Light & Magic)、天行者混音室(Skywalker Sound)等后期制作服务子公司,主要制作作品包括《超人总动员 2》(Incredibles 2)、《玩具总动员 4》(Toy Story 4)、《心灵奇旅》(Soul)等。2024 年 9 月 29 日至 2025 年 9 月 27 日,华特迪士尼共实现营业收入 944.25亿美元。
②东映动画(TOEI Animation Co., Ltd.)
东映动画成立于 1948 年,是一家日本动画制作公司,在中国、美国、法国、菲律宾等国家设有子公司,可提供包括动画角色设计、动画情节设计、3D 动画制作在内的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主要制作作品包括《海贼王》(One Piece)、《数码宝贝》(Digimon Adventure)、《圣斗士星矢》(SaintSeiya)等。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东映动画共实现营业收入 1,008.36 亿日元。
③维塔数码(Weta Digital Ltd.)
维塔数码成立于 1993 年,是一家总部位于新西兰的数字内容制作行业公司,主营业务为影视综合性视觉效果制作,主要参与制作作品包括《阿凡达》(Avatar)、《复仇者联盟 4:终局之战》(Avengers: Endgame)、《猩球崛起 3:终极之战》(War for the Planet of the Apes)、《银河护卫队 2》(Guardians of the Galaxy Vol. 2)等。相较美国、日本等数字内容制作产业发展成熟、体系完备的国家,我国数字内容制作行业发展时间相对较短,目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行业内企业规模较小、产业链发展不够成熟。公司与华特迪士尼(The Walt Disney Company)、东映动画(TOEI Animation Co., Ltd.)等美国、日本数字内容制作行业的主要企业在市场地位、业务规模等方面存在一定差距。
(2)国内市场主要企业基本情况
①丝路视觉(300556.SZ)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0 年,于 2016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股份代码:300556.SZ)。丝路视觉主要从事以数字图像技术为基础的数字视觉综合服务业务,将 CG技术与艺术相结合,依托长期积累的技术实力和前瞻性的创意设计能力,为建筑、设计、展馆、广告、动漫、影视、文体娱乐活动等行业的客户提供涵盖 CG 静态、CG 动态、CG 视觉场景业务的数字视觉综合服务。
②凡拓数创(301313.SZ)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于 2022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股份代码:301313.SZ)。凡拓数创是数字创意产品及数字一体化解决方案的综合提供商,始终致力于将数字技术与文化创意相融合,应用 3D 可视化技术及数字多媒体集成技术,提供 3D 数字内容制作、软件开发、综合设计、系统集成等一站式数字创意服务,广泛应用到建筑设计、广告宣传、文化文博、科教科普、智慧城市、产城文旅、文体活动等领域。
③原力数字(874552.NQ)
江苏原力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于 2024 年 9 月完成新三板挂牌并同时进入创新层(股份代码:874552.NQ)。原力数字是 3D 数字内容制作服务商,以数字信息技术应用和工业化生产能力为核心,为全球众多的客户提供高品质的 3D 数字内容制作服务。原力数字已为全球众多的游戏制作及动画制作领域客户提供高品质的 3D 数字内容制作服务,并逐步向金融、通信、传媒、教育、电商、文旅等行业应用领域拓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