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遂川县商务局就投资建设“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220KV变电站200MW/400MWh电网侧独立共享储能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签署《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220KV变电站200MW/400MWh电网侧独立共享储能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投资框架协议》”),项目总投资约5.5亿元。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与遂川县商务局本着相互尊重、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就投资建设项目相关事宜签署《投资框架协议》。根据《投资框架协议》约定,项目总投资约5.5亿元,由公司自筹资金投资。
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储能项目投资框架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遂川县商务局
与公司关联关系说明:遂川县商务局是国家行政机关,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遂川县商务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遂川县商务局
乙方: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200MW/400MWh。
2、项目地点:遂川县。
3、建设内容:建设一座独立电化学储能电站,主要系统包括储能电池(采用磷酸铁锂电池)、电池管理系统(BMS)、储能变流器(PCS),汇流变压器 等 设 备 和 系 统 。 本 项 目 按 照 10% 超 配 建 设 , 由 44 套 单 机 容 量 为5MW/2×5.015MWh的储能单元组成(最终以设计图纸为准)。
4、接入变电站:吉安雩田220KV变电站。
(三)项目投资规模
项目总投资约5.5亿元,由乙方自筹资金投资。
(四)项目用地
1、项目用地面积:约40亩。
2、项目拟租赁雩田变3KM范围内的土地,具体地块以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3、项目土地由甲方负责协调流转,采取租赁的方式交付乙方,乙方按协商确定的价格进行租赁。
(五)项目工期
计划2026年开工建设,建设工期为4个月。
(六)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积极开展项目用地选址及流转工作,完成项目的用地规划手续,协助乙方取得项目用地。
(2)甲方负责完成本项目纳规,协助乙方取得项目备案、接入系统批复,办理环评、稳评等行政许可。
(3)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协调电网公司完成本项目的外线接入建设,协调电网接入、调度等事宜,保障本项目顺利并网运营。
(4)甲方协助乙方获得国家、省级、市级、区级储能相关的扶持政策。
(5)甲方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积极提供相应的协调、服务和支持。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本协议签署后,乙方应在10日内在遂川县设立项目公司,开展本项目的前期工作。
(2)乙方负责项目报批和入网协调及项目核准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项目公司应在取得项目备案及电网接入批复后,尽快完成土地租赁合同签署。
(3)乙方的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全过程建设管理,包括设计、采购、建设、并网、运营等。
(4)乙方的项目公司应在遂川县依法纳税。
(5)乙方的项目公司保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建设和运营。
(6)储能电站资产归乙方及其项目公司所有,乙方及其项目公司获得本项目全部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现货交易、容量租赁、绿色电力交易等。
(7)乙方及其项目公司应享受调峰、调频补偿等储能相关政策补助。
(七)其他事宜
1、本协议签署后,乙方需在2026年6月30日前取得发改部门的项目备案、国网公司的同意接入建议函。逾期未取得的,则本合同自动解除并作废。
2、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及后续补充协议的约定,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1、强化绿色能源核心地位
项目总投资约5.5亿元,是公司在绿色能源领域的重要战略落地举措。该项目与公司已有的10余个垃圾焚烧绿电项目形成协同,进一步夯实“水务治理+固废处置+绿色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的业务布局,将绿色能源业务从“战略攻坚方向”升级为核心增长极。
2、延伸产业链条
储能项目使公司从单一的发电运营,向“绿电生产—存储—消纳”全链条延伸,提升能源业务的附加值和抗风险能力。同时,项目所需的储能装备可与公司高端环保装备制造业务形成协同,推动装备制造业务向新能源领域拓展。
3、提升可持续性
环保业务受政策、项目周期影响较大,而储能业务作为国家重点支持的新能源领域,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和稳定的政策环境。布局储能项目可降低公司对环保业务的依赖,分散经营风险,提升整体业务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1、储能项目运营后,可通过多种盈利模式实现稳定营收与利润增长,如峰谷套利,电网调频、调峰、备用等辅助服务市场,容量补偿与租赁等。
2、提升毛利率潜力
集中式储能项目是稀缺资源,不但有国家和地方政策支持,毛利率也高于传统业务,随着项目运营效率提升和规模效应显现,毛利率有望进一步提高。
3、改善现金流
储能项目运营周期长(约为20-25年),项目稳定运营后,每年可产生持续的现金流入,有助于改善公司的现金流状况,为后续业务扩张提供资金支持。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实现战略转型和业务升级,对公司总体经营规模、盈利能力、现金流呈现长期利好。公司将合理控制项目建设成本,确保项目按时投产并高效运营,充分利用区域优势,紧抓政策红利,以充分发挥项目的经济效益和战略价值,提升股东回报能力,为公司全体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项目实施,公司将以现金方式投入项目资本金,对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产生影响。
五、风险提示
1、本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批复、环评审批等前置审批工作,如遇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程序条件发生变化等情形,本项目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本项目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客户需求、技术变化、经营团队的业务拓展能力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并将对未来经营效益的实现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3、本次对外投资预计投入资金较大,后续项目公司需通过银行融资等方式解决资金问题,相关资金筹措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可能存在资金筹措的进度或规模不达预期的风险,进而影响投资项目的投资规模及建设进度。
4、《投资框架协议》中涉及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规模等数值均为预估数,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
5、后续项目的进展情况如发生较大变化或取得阶段性进展,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