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基本情况
(1)供气范围
本工程供气范围为绍兴市上虞区。
(2)供气对象
主要为居民用户、商业用户、工业用户。
(3)建设计划
2022-2025 年建设完成虞北 1#站至虞北 2#站及江滨末站至虞北 2#站(不含江滨境内段)的连接高压管线,总长度 17.5Km,其中管径 DN500,长度 14.5Km,管径 DN300,长度 3Km;另外配套中压管线 220Km。
(4)供气规模
至 2025 年,公司将新增居民用气量 294×104 Nm3/a、商业用气量 908×104 Nm3/a、工业用气量 13,700×104 Nm3/a。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能源结构调整的需要
随着《浙江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江省城镇燃气发展规划(2021-2025 年)》等一系列促进天然气行业发展规划的发布,浙江省提出“十四五”时期是深入践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的关键期,也是高水平建成清洁能源示范省、落实碳达峰要求的攻坚期。
绍兴市上虞区天然气有限公司拟充分高效利用天然气这一优质的一次清洁能源,配合省市级完成“碳达峰”任务,促进节能减排、改善区域投资环境,加快智能化油气设施和智慧燃气管网建设。
(2)发展形势的需要
近年来,绍兴市上虞区已发展成为以先进制造业为主导的绍兴东部区域中心,机电、化工、纺织业发达,经济增长迅速。鉴于不少用户在改换天然气后获得较好效益,许多工业用户已开始考虑更换以天然气作为能源的生产设备,用户对天然气的依赖性逐步增强。
同时,上虞区政府紧抓突出转型升级,打造工业新高地,着力优化营商环境;随着曹娥江旅游度假区及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发展,工商业用户进入不断增加,用气需求进一步提升。随着市场规模纵深发展,上虞天然气存量市场得到进一步深耕、挖掘,增量市场不断涌入,当地对天然气的需求日益增长。上虞原有气源站的供气规模及输配管网已不能满足发展的需要,急需增设气源站及配套管网。
(3)落实政策意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2021 年中央发布 1 号文件《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要求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推进燃气下乡,支持建设安全可靠的乡村储气罐站和微管网供气系统。本项目拟实施的天然气工程,主要是完善中心城区燃气设施和新建、扩建其下属街道、乡镇及乡村等燃气管网设施,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燃气专项规划和燃气下乡的重要体现和具体举措。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项目的开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
2017 年 6 月,国家发改委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提出逐步将天然气培育成为我国现代清洁能源体系的主体能源之一,到 2020 年,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占比力争达到 10%左右,到 2030 年,力争将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提高到 15%左右。
此外,《浙江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江省城镇燃气发展规划(2021-2025 年)》等一系列促进浙江省天然气行业发展的规划及文件的陆续发布以及“煤改气”相关政策在全国各地的不断推进,为天然气行业带来大量潜在需求。本项目充分考虑了我国天然气行业快速发展的现状及未来广阔的发展空间,顺应国家和政府的产业政策导向。
(2)公司已积累了较丰富的天然气利用工程管理及运营经验
本项目由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上虞天然气负责具体实施。截至 2021 年底,上虞天然气已建设上虞崧厦门站(技改搬迁项目一期)1 座,虞北站 1 座(含 LNG 应急站及加气站),章镇调压撬(位于上游分输站内)1 座,建成高压管线 15.9km,中压管线约 515km,供气范围已覆盖上虞中心城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章镇及周边乡镇。目前,尚未通天然气的为长塘镇、陈溪乡等 7 个偏远乡镇。因此,公司及上虞天然气积累的丰富的天然气利用工程管理及运营经验有利于本项目的实施。
4、主要工程量
高压管道共 17.5Km;中压管道共 220Km。
5、项目选址及用地情况
管道埋设用地因地面没有建筑物、构筑物,不属建设用地,管道施工后恢复地面原型,不涉及永久占用土地。
6、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拟投资总额为 29,963.39 万元
(1)工程费用
本项目编制方法、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执行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发布的《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版)。投资估算以《浙江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浙江省安装工程概算定额》(2018 版)等作为依据,结合估算阶段的扩大系数综合计取;主材、人工及机械台班价格绍兴地区历史价格计取。中高压管道费用21,322.83万元。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包括建设管理费、建设场地费、前期工作咨询费等5,087.68万元。
(3)预备费
本项目预备费按工程费用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之和的 5%计,为 1,320.53 万元。
(4)建设期利息
建设期利息按建设投资当年建设投资额计算后汇总得出,借款利率按 4.6%计取,为 2,232.35 万元。
7、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1)预计效益情况
本项目财务评价计算期为 20 年,其中项目建设期 4 年,运营期 16 年,项目年均新增营业收入 39,323.70 万元,年均净利润 1,238.63 万元,投资所得税后财务净现值为1,276.71 万元,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7.82%,投资回收期为 13.04 年。
(2)营业收入测算
营业收入以本项目供气销售价格乘以当年预计供气规模进行测算。项目供气价格参照上虞天然气历史加权平均销售价格测算,本项目年均将新增营业收入 39,323.70 万元。
(3)总成本费用测算
项目总成本费用估算按成本费用要素分类主要包括直接材料、直接燃料及动力、直接工资及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及其他制造费用、期间费用等,预计年均总成本费用为 37,672.19 万元,总成本各分项测算过程如下:
①直接材料,参照上虞天然气历史加权平均采购价格测算;
②直接燃料及动力,按照预计消耗量和项目建设地价格标准测算;
③直接工资及福利费,参考当地同类员工薪酬水平、根据预计项目需要的人数及人员工资水平进行估算;
④折旧摊销费,按照年限平均法以及不同资产相关的折旧、摊销年限进行计算;
⑤修理费及其他制造费用,根据上虞天然气成本中修理费及其他制造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结合本项目的营业收入进行测算;
⑥期间费用,按照上虞天然气往年期间费用率占比,采用销售百分比法进行预估。
(4)项目税金测算
本项目产品销项税税率为 9%,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分别按照增值税的 7%、3%和 2%进行计提,所得税税率为 25%,本项目将年均新增所得税412.88 万元。
8、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 48 个月,包括初步规划设计阶段、工程建设、设备采购及安装、试运营四个阶段,后续将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开展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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