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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出资设立新疆合资公司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思瀚产业研究院    2025-12-09

1、投资标的名称:新疆中天火箭人工影响天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新疆子公司”)。

2、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火箭”或“公司”)拟与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彩虹”)共同出资 5,000 万元人民币设立目标公司,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 4,000 万元,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 80%;航天彩虹拟以自有资金出资 1,000 万元,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 20%;本次投资完成后,新疆子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3、公司本次合资方航天彩虹与公司同属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下的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构成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暂未完成工商注册手续,实施过程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基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与航天彩虹共同出资 5,000 万元人民币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设立新疆中天火箭人工影响天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最终服务业务、人工影响天气产品的综合销售及人影无人机业务的拓展。

航天彩虹与公司同属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下的公司,系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事项属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投资额度及关联交易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集聚区海豪路 78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34507783B

注册资本:984,916,021 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 年 11 月 23 日

经营范围:航空、航天器及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维修、销售,电容器用薄膜、光学级聚酯薄膜、太阳能电池背材膜、包装膜、电容器制造、销售,航空、航天器及设备技术咨询服务,设备租赁,计算机软件的设计、研发、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自有房产及设备租赁,从事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说明

航天彩虹与公司同属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下的上市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系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事项属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三)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航天彩虹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新疆中天火箭人工影响天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销售代理;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消防器材销售;衡器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安防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物联网应用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火箭发射设备研发和制造;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通用航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东及出资情况:中天火箭出资 4,000 万元,持股 80%;航天彩虹出资 1,000 万元,持股 20%。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由交易各方充分沟通、协商确定,双方均按照出资金额确定其在拟设立公司的股权比例,按照市场规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事宜符合公司长期发展的战略目标,有利于充分发挥中天火箭公司在人工影响天气领域的技术经验积累及航天彩虹公司在无人机及低空经济方面的技术优势,与公司现有的业务和资产形成良性互动,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公司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现有业务开展造成资金压力,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发起人协议由公司和航天彩虹根据本次投资需要协商确定。

七、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投资不涉及其他安排。

八、公司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5 年 1 月 1 日至本公告公开日,公司与航天彩虹未发生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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