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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储充一体化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思瀚产业研究院 兆新股份    2024-03-09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投资总额 5,337.51 万元。包括 3个子项目,分别为:和县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光储充一体化低碳智慧园区项目、和县汽车零部件产业园 3796.68KW 分布式光伏项目与和县长三角一体化经济园区 4344.2K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项目的必要性

(1)助力公司把握新能源光伏行业巨大的市场需求,进一步做大做强现有太阳能光伏发电业务,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

2016-2022 年,我国光伏发电新增装机容量从 34.54GW 增长到 87.41GW,年复合增长率达到 16.74%,市场需求广阔。根据《“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2025 年我国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将达到 39%左右;2035 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成为主体电源,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效,可见十四五时期,我国光伏发电行业将进一步迎来巨大的市场机遇。

根据《中国 2030 年能源电力发展规划研究及 2060 年展望》,2025 及 2030 年我国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量缺口分别约为 1.79、2.99 亿千瓦,市场需求巨大。

本次公司拟于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建设光储充一体化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公司扩大现有太阳能光伏发电业务,随着项目的建成运营,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光伏电站业务的规模化效应,进而提升公司在市场中的竞争地位和市场份额,同时有利于在安徽及辐射区域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助力公司未来开发更多分布式屋顶资源,提高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

(2)助力公司布局“光储充一体化”业务板块,是公司延伸和布局新能源应用新模式、新业态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升公司在新能源光伏领域的综合竞争力

2022 年 1 月,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文件提出,积极推进试点示范,探索单位和园区内部充电设施开展“光储充放”一体化试点应用。2022 年 7 月,国家发改委下发的文件中也提到,到 2025 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 50%。

对分布式光伏装机比例提出要求后,也将进一步推动光储充一体化的落地,扩大光储充一体化装机规模。随着“双碳”目标推进,我国光伏、储能、新能源汽车发展不断进步,充电需求也在快速增加,“光伏+储能+充电”组合也被越来越多的应用到市场中。打造光储充一体化电站,对我国实现碳中和碳达峰目标以及能源结构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公司拟于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建设光储充一体化低碳智慧园区项目,本项目的建设,将助力公司在现有光伏发电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布局“光储充一体化”业务,是公司延伸和布局新能源应用新模式、新业态的重要举措。本次向新能源光伏行业下游业务板块的拓展,有利于提升公司在新能源光伏领域的综合竞争力。

(3)积极响应我国“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有利于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

自我国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来,未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以“碳达峰、碳中和”为长期导向的基调。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一方面需要从供给端在根本上提升清洁能源发电的占比;另一方面,推动需求端用户用电结构的优化、用电模式的改善也是实现减排减碳的重要举措。例如,工业用户在可充分利用自身建筑物中闲置的屋顶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自身的用电成本,改善企业社会形象,带来间接经济效益。

近年来,公司一直专注于太阳能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和管理,用实际行动践行节能减排、低碳环保的发展理念,积极主动地承担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社会责任。本次公司拟于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建设光储充一体化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是对“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进一步积极响应,有利于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近年来国家频出“双碳”目标的行业鼓励政策,推动光伏发电、光储充一体化等行业快速发展,为本项目提供良好的政策导向基础

2020 年 9 月,中国政府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提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 2030 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在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大政方针的引导下,2021 年 10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

意见明确,到 2030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 12 亿千瓦以上。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等,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优先推动风能、太阳能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并且开展建筑屋顶光伏行动。

2022 年 1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全面推进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优先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加快负荷中心及周边地区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建设,推广应用低风速风电技术。

2022 年 1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发改能源(2022)206 号),要完善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标准,鼓励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支持利用太阳能、地热能和生物质能等建设可再生能源建筑供能系统。加快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建设。

与此同时,随着光伏发电技术的发展和应用范围的不断扩大,光储一体化发展的概念亦被提出并得到有效实践,光储一体化是指在光伏发电系统中增加储能系统设备,有效解决光伏发电间歇性、波动性大、可调控性低的弊端,解决发电连续性和用电间断性之间的矛盾,实现电力在发电侧、电网侧和用户侧的稳定运行。

2021 年 7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2022 年 3 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新型储能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技术和基础装备,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支撑,也是催生国内能源新业态、抢占国际战略新高地的重要领域。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实现碳达峰目标的关键期和窗口期,也是新型储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到 2025 年,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具备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条件。

近年来,随着国家频出“双碳”目标的行业鼓励政策,推动光伏发电、光储充一体化等行业快速发展,本次项目具备良好的政策导向基础。

(2)分布式光伏发电、光储充一体化等市场规模增长迅速,为本项目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

随着光伏发电迈入“平价上网”时代,光伏发电已摆脱补贴依赖,光伏行业的增长逐渐由“政策”驱动转向“市场”驱动,并且随着光伏发电的技术水平提升,发电成本持续下降,光伏发电对传统能源发电方式的替代效应逐步显现,已成为一种清洁、低碳、较为经济的能源形式。

据国家能源局、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及其发布的《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2022-2023 年)》,截至 2022 年底我国光伏发电累计并网容量 392.6GW,预计 2023 年至 2030 年我国光伏年新增装机将持续增长,2030 年或将超过 120GW。未来在光伏发电成本持续下降和全球绿色复苏等有利因素的推动下,预计 2030 年全球新增装机或将超过 400GW,市场空间广阔。

光储充一体化将光伏发电、储能、充电设备纳入同一系统管理应用,其最常见的应用场景是充电站以及家庭储能。光储充一体化应用到传统充电站,通过配置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储能,形成互补微电网系统,从而缓解充电桩大电流充电时对区域电网的冲击。

由于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增长提升了对快速充电的需求,通过“储能+快充”结合的模式,可以有效避免大功率快充的功率波动对电网的冲击,并充分享受峰谷电价差带来的额外收益,给予光储充一体化行业更强的经济性。“双碳”目标提出后,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进入快速增长期,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不断提升,也激发了新能源汽车的充电补能需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激增,光储充一体化市场潜力巨大。

近年来,在“双碳”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我国各省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光储充一体化等市场规模增长迅速,为本项目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

(3)公司多年来积累的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和管理经验为本次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近年来,公司一直专注于太阳能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和管理。截至目前,公司已在安徽、江西、宁夏、浙江等多个省份运营和管理 10 座太阳能光伏电站,累计并网装机容量约 131.82MW,具备丰富的电站投资、运营和管理经验。

凭借多年来在新能源光伏行业的经验积累,公司能够充分对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的立项、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进行有效控制,可通过成熟的运营模式、上下游产业链合作经验优势等为本次项目的实施提供完善的方案,为本次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4、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投资概算情况如下:

场地租金 33.10 万元; 场地投入 678.28 万元;设备投入 4,350.16万元;基本预备费 253.08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22.90万元;合计 5,337.51万元。

5、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将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慧科的全资子公司和县兆慧实施完成。

6、项目经济效益

经过可行性论证及项目收益测算,本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税后投资内部收益率为 9.48%,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 9.73 年。

7、项目涉及的备案、环评事项

本项目备案相关手续办理情况。

和县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光储充一体化低碳智慧园区项目备案编号:和开发审[2024]8 号 2401-340523-04-01-842608

和县汽车零部件产业园 3796.68KW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编号:和开发审[2024]13 号 2401-340523-04-01-846239

和 县 长 三 角 一 体 化 经 济 园 区4344.2K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编号:和开发审[2024]19 号 2401-340523-04-01-518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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