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拟在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投资建设“年产8GW 高效光伏电池项目(二期)”,实施主体为中润滁州,计划总投资 265,935.79 万元。根据公司与琅琊区人民政府签订的相关协议,公司委托琅琊国控代为购置本次项目土地使用权,并在土地之上建设厂房。
前述地块位于滁州市琅琊区,用途为工业用地;委托代建厂房建筑面积 125,075.00 平方米,主要用于太阳能电池片生产及办公。项目工程交付后 5 年内公司以租赁的形式使用房屋建筑物,届满后可以选择回购或者继续租赁。项目实施后,将形成年产 8GW 高效光伏电池片的生产能力,本项目预计税后内部收益率约为 19.85%,税后投资回收期为 6.53 年(含建设期 1 年),年均利润总额为 48,217.85 万元。
2、项目投资概算
新建生产厂房建筑面积为 125,075.00m2,总投资 265,935.79 万元,
3、项目实施进度及时间安排
本项目建设期为 12 个月,项目进度计划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准备、建筑工程装修、设备采购、安装与调试、人员招聘与培训及竣工验收。
4、项目环保问题及采取的策略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及固体废弃物,部分生产设备会产生噪声。针对上述污染,公司将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废气种类主要来自硼扩散、PECVD 与丝网印刷三道生产工序。硼扩散工序产生的废气中主要污染因子是 Cl2;PECVD 工序产生废气中主要污染因子为笑气、SiH4、NH3;丝网印刷工序中产生的主要污染因子为有机废气。
治理措施为硼扩散工序废气可采用酸雾净化洗涤塔处理后通过 25 米排气筒排放;PECVD 工序产生废气采用“硅烷燃烧桶+袋式除尘+硅烷燃烧净化塔+水喷淋塔”的综合处理后,通过 25 米排气筒排放;丝网印刷工序产生废气采用盘管式冷凝系统与活性炭吸附净化系统进行综合处理。
(2)废水
本项目废水种类主要分为三种,即含氟废水、含氮废水与生活废水。其中含氟废水包括工艺废水和酸碱洗涤废水,含氮废水主要包括硅烷洗涤塔废水,生活废水主要包括员工日常生活办公产生污水。含氟废水采用“中和+二级混凝沉淀”处理设施进行初步处理;含氮废水通过含氮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初步处理;生活废水采用“化粪池+隔油池”进行初步处理。以上废水经过厂内预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排水混合,达到接管标准后接入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
(3)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活性炭纤维、废气冷凝液、废气吸收塔废填料、含酸碱的废手套废抹布、生活垃圾与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等。治理措施为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活性炭纤维、废气冷凝液、废气吸收塔废填料、含酸碱的废手套废抹布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仓库,按类别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应进行分类,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集中收集后,委托相关单位进行资源化利用。
(4)噪声治理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治理措施为:一方面,将高噪声源设置在厂房内部,通过合理布局,使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厂界,操作室采取吸声、消声、隔声等措施,以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另一方面,在工艺设备选择上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先考虑采用性能好、噪声发生源强小和生产效率高的设备,同时做好管路系统的噪声控制,以降低噪声影响。
综上,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经环保处理后可达到规定的环保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他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符合规定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排污标准。
5、项目土地情况
本项目代建方已取得项目相关用地的权属证书。
6、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全球碳中和目标明确,光伏行业迎来爆发式增长机遇期
随着化石能源危机、全球气候治理等问题日益突出,全球绝大部分国家和地区相继提出碳中和目标,意在通过逐步减少化石能源消耗及温室气体排放,并促进能源转型和低碳发展。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的重视,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在各类可再生能源中,太阳能凭借可靠性、安全性、广泛性、环保性以及资源充足等诸多优点,成为目前人类已知可利用的最佳新能源之一。
在全球碳中和目标大背景下,各主要经济体出台支持性政策鼓励光伏行业发展,2022 年全球光伏应用市场实现了快速增长,全年新增装机容量达到230GW,较 2021 年增幅达到 35.29%,截至 2022 年末,全球光伏累计装机容量达到 1,156GW。截至 2023 年 4 月,共有 130 个国家(约占所有国家的三分之二)已经承诺至 2050 年达成净零排放,其中欧盟宣布到 2030 年可再生能源在最终能源消费中占比达到 45%。
基于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能源供需现状,国家领导人在 2020 年 9 月召开的第 75 届联合国大会上宣布中国将争取在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此后政府相关部门也相继出台各项政策支持光伏等新能源行业的发展。根据 CPIA 数据,2022 年国内大部分地区光伏度电成本已低于煤电基准价,使得光伏发电具备与煤电竞争的技术基础,光伏企业能够不依赖政府补贴,实现产销规模的高速增长。
受益于国内外各项积极政策,近年来我国光伏产业规模持续扩大。根据CPIA 统计,2022 年我国新增光伏装机容量约 87.41GW,连续 10 年居世界首位;截至 2022 年末,我国光伏装机容量达到 393GW,连续 8 年居世界首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至 2030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25%,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 1,200GW 以上;至 2060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则达到 80%以上。
在全球范围内,根据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RENA)预测,为达成巴黎气候目标,到 2050 年全球太阳能光伏装机总量需超 18,200GW。全球下游装机需求的增长将持续带动电池片需求的扩容,公司迎来重要的战略机遇期。
(2)公司具备实施项目的相关储备
公司深耕光伏电池领域多年,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技术储备方面,公司建有多个光伏电池生产基地,基于多年对光伏电池生产工艺创新与相关领域技术的研发,已形成一系列光伏电池生产先进技术和工艺。
研发人才方面,公司集聚了具有丰富经验的专业研发人才,在已实现量产的 TOPCon 电池技术基础上,持续密切跟踪行业的最新技术发展动向,为公司下一步研发方向与产业化工艺升级安排做出前瞻性的规划。管理团队方面,公司已组建较为成熟的技术和经营管理团队,配备多名具有电池片研发、生产及经验的专业人才,为本项目稳步实施提供良好基础。
7、项目与公司现有主要业务、核心技术的关系
公司本次主要应用于“年产 8GW 高效光伏电池项目(二期,项目紧密围绕主营业务展开。“年产 8GW 高效光伏电池项目(二期)”依托公司 TOPCon 电池技术积累,在中润滁州一期项目成功量产基础上,实现公司 TOPCon 电池的扩大化生产,满足下游市场日益旺盛的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8、投资项目的确定依据
公司本次投资项目与现有主营业务、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条件、管理能力和发展目标等相适应,投资项目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具有较强可行性。公司能够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合理的确定依据。
从主营业务上看,公司主营业务为太阳能电池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向全球知名组件企业销售高效电池片,主要产品包括大尺寸 PERC 与TOPCon 电池片。由于 TOPCon 电池片具有高光电转换效率及长期稳定性的优势,在平价上网背景下,TOPCon 电池片符合主流技术发展趋势。本项目将有效补充公司 TOPCon 电池片产能,满足市场对新一代高效太阳能电池片的需求,进而提升公司的市场份额。
从财务状况上看,公司所处的光伏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产业。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营运资金需求预计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资金实力,降低偿债压力及相应的财务费用,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市场地位。
从技术条件上看,经过多年自主研发及技术积累,公司已掌握多项关键核心技术和生产工艺,核心技术覆盖高效电池片生产各主要环节。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组建共计 875 人的研发队伍,获得 269 项专利;获得“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等奖项和认证 11 项。因此,公司现有技术储备与持续研发能力为投资项目的实施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从管理能力上看,随着公司多个高效太阳能电池片生产基地逐步建成投产,公司积累了丰富的建设经验,构建了成熟的厂区管理体系,管理团队已充分熟悉车间管控、质量管控、环境管控、安全生产管控等重要管理环节。
因此,公司的管理能力与本次投资项目相适应。从发展目标上看,公司致力于向全球客户提供“高效、可靠、可持续发展”的高价值光伏产品及服务解决方案。本次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加快推动公司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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