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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瀚产业研究院成为建设产业升级就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思瀚产业研究院    2022-01-20

建设产业升级就地改造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兴化化工投资建设“产业升级就地改造项目”,主体建设内容为投资建设年生产醋酸甲酯 16 万吨或乙醇 10 万吨项目。本项目位于陕西省兴平市工业园区内,项目总投资 74,191.50 万元(含铺底流动资金 1,264.15万元),拟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55,600.00 万元,全部用于该项目资本性支出部分。

2、项目发展前景和建设必要性

(1)项目发展前景

长期以来,乙醇大规模工业化生产只能依赖生物质发酵法,煤、天然气等碳一化工工艺路线的打通使得中国大规模、低成本制备乙醇成为可能,对减少我国粮食的工业消耗和缓解石油资源紧缺的矛盾具有重要战略意义。二甲醚羰基化制乙醇技术与传统醋酸加氢路线相比有明显优势,前者有较强经济性,得到低成本乙醇后,化工需求也有广阔前景,可能催生出很多新的化工路线和产品。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夜景图

本项目以甲醇、合成气来生产高附加值的醋酸甲酯和乙醇,市场前景广阔,可为公司开拓新的产品市场,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2)项目建设必要性

公司现有业务中的合成气、甲醇是生产醋酸甲酯、乙醇的主要原材料。本次非公后,公司将形成“一头多尾”的生产格局,以合成气为源头,可兼顾生产液氨、甲醇、甲胺、DMF、醋酸甲酯、乙醇等多种产品,可以根据产品效益情况,灵活调整生产计划,完善上市公司的产品结构,增加上市公司收益。因此,利用本次投资可有效延长上市公司的产业链,增加抵御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能力,具备良好的协同效应。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支持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2016 年发布的《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 年)》(发改能源[2016]513 号),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创新”中的创新行动中,“新一代煤制化学品技术”中包含“二甲醚羰基化/醋酸甲酯加氢制乙醇”,而本项目的核心技术应用即该技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9年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属于鼓励类项目,同时未将以天然气为原料制合成气、采用二甲醚羰基化/醋酸甲酯加氢制乙醇规定为限制类、淘汰类产业。本项目已取得兴平市发展和改革局的项目备案确认书。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思瀚产业研究院建设产业升级就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夜景图

(2)具备技术储备、人才储备

公司具备大型化工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管理经验。同时,在产 10 万吨乙醇项目经过长周期的消缺技改,相关技术人员具备了相应的知识和经验储备,该等人员将随本次新能源公司的股权收购一并进入上市公司。为此,公司具备相应的技术储备、人才储备,能够对项目建设和运营进行有效管理。

4、项目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 74,191.5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70,807.08 万元,建设期资金筹措费 2,120.28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1,264.15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其中的建设投资,全部为资本性支出。

5、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的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8.66 年,税后内部收益率 13.04%。经济效益良好,建设该项目对公司的发展有较好的促进作用。

思瀚产业研究院建设产业升级就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夜景图

前述税后投资回收期、税后内部收益率分析结果是根据基于当前的政策环境、政治环境、市场格局、产品或技术所处阶段和发展趋势、产品和原材料价格等作出,未来存在因市场环境、技术进步等因素发生较大变化或不达预期而导致投资项目不能产生预期收益的风险。

6、项目实施主体

为有利于项目建设、运营管理,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兴化化工。

7、项目实施计划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 24 个月,拟分设计、采购、土建施工、安装、试车投产五个主要阶段进行。

8、项目用地

该项目用地 33 亩。该宗地已经由新能源公司从兴化集团予以购买,正在办理土地过户手续;本项目实施主体兴化化工已与新能源公司、兴化集团签署《土地租赁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1)“在产乙醇项目”和“产业升级就地改造项目”用地均由新能源公司持有

新能源公司“在产乙醇项目”和兴化化工“产业升级就地改造项目”用地分别为 80.01 亩和 33 亩,合计 113.01 亩(75,342.00m2),两项目的土地紧密相连。

该 113.01 亩宗地证载权利人目前为兴化集团,兴化集团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陕[2019]兴平市不动产权第 0006131 号),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证载面积为 294,850m2(约 442.27 亩),前述 113.01 亩土地系该证书项下的一部分。

根据与土地管理部门的沟通,土地管理部门初步同意将此 113.01 亩土地一并转让至新能源公司,不得拆分分别转让给新能源公司和兴化化工,由此将该113.01 亩宗地从兴化集团分割后,统一由新能源公司持有。

新能源公司已与兴化集团签署《资产转让协议》,该 113.01 亩土地系该《资产转让协议》约定收购资产的一部分,已于 2020 年 10 月 31 日完成资产交割。新能源公司与兴化集团正在共同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前述 113.01 亩土地的过户手续。

(2)兴化化工向新能源公司租赁 33 亩建设用地

兴化化工建设“产业升级就地改造项目”所用 33 亩土地,由兴化化工向新能源公司租赁取得。兴化化工已与新能源公司、兴化集团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以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

9、项目涉及的报批事项情况

该项目已获得兴平市发展和改革局投资项目备案确认通知书,并取得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咸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陕西延长石油兴化化工有限公司产业升级就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其他项目相关审批手续正在办理中。

此报告为正式可研报告摘取部分,个性化定制请咨询思瀚产业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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