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庞大的危险废物产生量带来了巨大的危废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市场空间
我国危险废物种类繁多、产生量大、涉及行业范围广。根据我国环境保护部发布的《2020 年全国环境统计公报》,我国危废生产量逐年上升,中国危险废物的产生量从 2013 年的 31.6 百万吨增至 2020 年的 83.9 百万吨,年复合增长率为 14.97%,保持增长态势。我国危废产生量与预测图具体如下:
图:近年我国危废产生量与预测情况(单位:百万吨)
数据来源:生态环境部、弗若斯特沙利文、思瀚产业研究院
目前,全国持证单位利用处置能力仅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危险废物产生总量的 50%左右。大型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工业园区普遍缺乏配套的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和处置设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运营和技术水平不高,无序违规排放、非法填埋现象仍然存在,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明显不足与日益增加的危险废物产生量之间的矛盾异常突出。巨大的危险废物产出量,整体处理能力的不足,以及国民经济可持续性发展对资源集约型开采、废物资源化循环利用技术发展的需求迫切,为我国危废处置行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2、危险废物产生量与处理能力分布不均,具备危废处理处置技术和资质的企业前景广阔
目前,国内危险废物绝大部分为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大部分集中在东部、西北部工业化地区。由于国家对危废的管理实行“就近式、集中式”原则,亦使得危废处理区域性特点明显。截至 2019 年底,全国各省(区、市)颁发的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共 4,195 份。其中,江苏省颁发许可证数量最多,共 549 份。
我国的危险废物产生量与处理能力分布不均,为具备危废处理处置技术和资质的企业带来广阔的市场空间。
3、日益趋严的环保政策助推危废处理处置行业发展
自 2012 年《“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发布后,国家将危废污染防治工作作为环境保护的重点领域。有关危险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也在近几年间陆续发布,加速推进了危废产业的发展。
以 2004 年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为龙头,以 2007 年修订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为骨干,2013 年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2016 年第三次修订《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危险废物鉴别、焚烧、填埋标准为枝干,我国已构建了一系列危废处理过程管理制度,进一步增加危险废物处理量、减少非法处置、推动技术提升及提高危险废物处理服务的需求。
2016 年,我国相继颁布了新《环境保护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最新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明确了危废妥善处置的重心,其中,司法解释明确了“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行为人明知他人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向其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以污染环境罪的共同犯罪论处。”对于危废的合法处置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2016 年 5 月,国务院印发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该计划制定了具体的土壤修复工作目标,同时设置了相关指标:到 2020 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 90%以上。到 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 95%以上。“土十条”对土壤质量的严标准和高要求,会对污染源的把控趋严,所以“土十条”的出台对危废处理处置行业尤其是资源化综合利用处置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为危废处理处置行业的高速发展和技术进步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日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和监管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强为资源化循环利用优势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