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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项目可行性性研究报告之设备运营协议合作情况案例
思瀚产业研究院    2024-11-13

(1)设备厂商及风电机组型号

华晨风电项目共安装 50 台明阳智能 MY2.0-110 风电机组。明阳智能 MY2.0-110 风电机组单机容量为 2.0 兆瓦,机轮采用三叶片、上风向、变桨变速双馈式,风轮直径为 110 米,风轮扫掠面积为9503 平方米,抗低温、防紫外线、并网型风电机组。其极端环境温度范围为-40℃至50℃,正常工作环境温度为-30℃至 40℃,供货商为明阳智能。

(2)风电机组年限成新率及使用状态

华晨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的设计使用寿命是 20 年。华晨风电项目于 2017 年 3 月全容量并网投产,从评估基准日2024 年6月 30 日起计,设备年限成新率为 63.75%。华晨风电项目自并网以来运行稳定风机可靠性高,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3)风电机组技术选型

项目建设期间,考虑到 MY2.0-110 风电机组为当时明阳智能主力机型,技术成熟稳定,风电场通过技术选型整体在稳定与效率之间取得了平衡。项目公司根据风资源分析,结合华晨风电项目的特点,考虑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及电网公司的并网要求、运输安装条件、工程进度要求、风电机组运行的可靠性机组的易维护性等因素,同时考虑所选风电机组需具有一定的防雨雪、防寒、防沙尘、耐磨损等性能,综合考虑以上各因素最终完成了风电机组技术选型。

(4)风电机组质保安排

根据风电机组采购合同,明阳智能作为整机厂商覆盖风力发电机组整机自 2018 年 10 月 31 日完成预验收起 5 年的质保服务;明阳智能保证风力发电机组在满足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性能和保证指标下稳定运行,并负责自费消除合同设备存在的任何缺陷。2024 年 2 月,原始权益人电力设计院与明阳智能签署补充协议,按照补充协议要求延长服务期限。

根据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甲方)与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乙方)2024 年 2 月签订的《<内蒙古华晨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固阳红泥井 100MW 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合同>补充协议》约定:内蒙古固阳华晨红泥井风电场项目 100MW 工程(以下简称“固阳华晨红泥井风电场”)共装机 50 台 MY2.0MW 风力发电机组(以下简称“风机”),于 2018 年 10 月 31 日完成预验收进入 5 年质保期,2023 年10 月31日质保期满。

1)出质保服务内容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如下服务内容。

a.关于质保期内望江主齿轮箱故障率高的问题

双方达成:双方按照合同 11.12 条约定:“在质量保证期内,本合同项下相同厂家及同一型号的主要部件叶片、轮毂、变桨轴承发电机、齿轮箱、主轴、主轴承、偏航轴承、(含齿圈)、底座、累计出现20%及以上的损坏或失效(含已修复的),则在该主要部件最后一次更换或维修完成之日起重新计算该主要部件的 5 年质量保证期”。

即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该合同下全部风机齿轮箱本体质保期顺延至 2028 年 10 月 24 日。乙方需在现场储备一台齿轮箱,在延保期间发生齿轮箱故障时,乙方及时安排更换。同时由甲方在原质保金中继续预留 450 万元质保金作为延保齿轮箱的质保金。

b.针对齿轮箱问题导致的发电量损失及合同不达标相关事宜

双方达成:由乙方负责在 2024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50 台机组桨叶互锁技改(87.5 万元)、50 台机组应急偏航技改(112.5 万元)、50 台机组滑环精维护(62.5 万元)、25 台机组高电压穿越技改(250 万元)服务,乙方不再承担其他相关损失,同时甲方预留 512.5 万元质保金,待技改完成后支付。乙方承诺甲方另行采购的剩余 25 台机组高电压穿越技改服务不高于250 万元。

2)最终验收证书签订及质保金支付事宜

a.依据双方合同 9.5 条:“全部风电机组的责任期满后,且已满足所有技术规范要求,买方签署最终验收的全部文件”。双方秉承长期合作的基础,达成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签订固阳红泥井项目 50 台机组最终验收证书。b.基于达成如上共识,甲方于 2024 年 04 月 30 日前支付乙方质保金1,384.25 万元。

c.质保金 512.5 万元按本协议第一.2 条约定的现场技改工作完成后支付。

d.450 万元齿轮箱质保金待齿轮箱本体质保期延顺至2028 年10 月24日结束后进行支付。根据上述合同约定内容,自 2023 年 11 月起,华晨风电项目除风机齿轮箱外,其他主要部件均已出质保期,50 台风机齿轮箱本体质保期顺延至2028年 10 月 24 日;风机厂商明阳智能还负责对风机的机组桨叶互锁、应急偏航、滑环等进行技改,相关技改服务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之前完成。

管理人认为,以上《补充协议》的签订,风机齿轮箱质保期的延长可使得项目公司继续享有风机厂商明阳智能对齿轮箱设备的质保维护工作,其中补充协议明确约定:全部风机齿轮箱本体质保期顺延至2028 年10 月24 日,并在华晨风电项目现场储备一台齿轮箱,在延保期间发生齿轮箱故障时,华晨公司可及时安排更换。

以上权责的约定能够有效减少华晨风电项目机电设备出质保期后因设备故障或其他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支出或停车检修带来的损失;其他设备的技术改造对于提升风机发电效率、延长使用寿命、保障运行安全有着积极影响,更好地保障未来华晨风电项目的长期安全生产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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