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建设 2 台 66 万千瓦超超临界一次再热机组,同步建设高效除尘、脱硫、脱硝装置。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台州发电公司。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 604,303 万元。
(3)项目预计经济效益
本项目建设完成并全部投产后,预计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思瀚产业研究院可定制化政府立项审批备案、资产转让并购、合资、资产重整、IPO募投可研、国资委备案、ODI备案、银行贷款、能评环评、产业基金融资、内部董事会投资决策等用途可行性研究报告。
(4)项目涉及报批事项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项目已取得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省发改委关于台州头门港电厂项目核准的批复》(浙发改项字〔2023〕387 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台州头门港电厂项目变更核准部分内容的批复》(浙发改项字〔2025〕251 号);
已取得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出具的《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台州头门港电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浙环建〔2025〕21 号);已取得浙(2025)临海市不动产权第 0014053 号《不动产权证书》,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用途为三类工业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