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
(1)建设 2 座 7 米系列顶装复热式焦炉,取代现有的 1~4 号 4.3 米焦炉;
(2)配套建设干熄焦系统、备煤系统、出焦系统等生产辅助设施;
(3)对现有焦炉煤气净化系统(鼓风冷凝单元、脱硫单元、蒸氨单元、硫铵单元、终冷洗苯单元、粗苯蒸馏单元、脱硫废液制酸单元等)进行改造;
(4)焦炉烟气、装煤、推焦、炉头烟气及干熄焦废气净化改造,改造完成后确保废气排放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 6 特别排放限制标准要求;
(5)煤场封闭式改造,污水处理改造。
2、项目实施意义
本项目实施后,在环保方面,项目可将焦炉的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都引至除尘地面站治理,焦炉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颗粒物等废弃物华菱湘钢钢铁生产相配套,为冶炼生产提供必需的优质冶金焦炭,并回收焦油、粗苯、硫酸等化工产品,从而为公司改善能源结构、在现有生产能力的基础上完善钢铁产业链配套,降低生产成本,稳定生产工序,提高产品质量,促进经济社会良性发展。
3、项目实施和项目概算
(1)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菱湘钢负责实施建设。
(2)项目建设期
本项目 2019 年 12 月施工,预计 2020 年 12 月投产。
(3)项目投资概算和融资安排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 149,693.88 万元,其中不超过 120,000.00 万元拟通过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解决,其余资金将自筹解决。
4、经济评价
本工程建成投产后,其经济效益良好。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前)为 16.30%,税前投资回收期为 7.66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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